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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

时间:2020-09-18 09:36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nygyadmin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直四部门”)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中职双高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2019〕40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直四部门”)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中职双高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我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产业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重点支持一批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引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三区一群”等重大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建设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作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重点建设70所左右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列入“中职双高工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的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声誉显著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培养百万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到2035年,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引领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我省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党建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着力提升德育工作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首要地位,完善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养成严谨专注、敬业专业、精益求精和追求卓越的品质。
 
  (三)着力提升办学能力水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职业教育工作相关职责,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力度。学校举办方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原则上不低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水平高于《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教职成〔2017〕553号)有关“数字校园”或《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豫人社办 〔2017〕139号)的要求。
 
  (四)着力提升产教融合水平。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实现校企共建专业、共担课程、共编教材、共享师资、共享资源,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学校主动参与供需对接,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实质推进协同育人。施行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校企共建中等职业学校系(部)、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平台。
 
  (五)着力提升专业水平。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重点建设1-3个骨干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校企共同研制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建立课程审核、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的原则重构专业课程体系,与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共同开发中高职衔接课程。
 
  (六)着力提升教学水平。实施以学生为中心、分组协作式的教学模式,根据教学需要灵活选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模拟教学、行动导向教学等方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探索线上、线下“双线并进”的教学方式,借助动画、仿真、虚拟现实(VR)等信息技术创设虚实结合的学习环境。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定期组织校内优质课教学比赛,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健全师生技能大赛制度,实现学生参与技能大赛全覆盖,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七)着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以“四有好老师”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首要依据。学校加强培养专业群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同时可聘请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完善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体系,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八)着力提升校园文化水平。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坚持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核心,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创造、尊重学生的校园氛围。积极推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融入学校专业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体现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文体活动设施齐全,人文气息浓郁,职业氛围浓厚。
 
  (九)着力提升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系(部)管理自主权。
 
  (十)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培养适应中高端产业和产业中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省产业走向全国产业中高端。以应用技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积极扩大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一次就业率、对口就业率稳步提升,用人单位及家长满意率稳步提升。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吸引贫困地区学生到高水平中职学校就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开展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协同推进。“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建设,由省直四部门联合组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直主管部门”)统筹推进;项目学校具体实施。
 
  1.省直四部门职责。负责总体规划、项目设计、审核立项、期满考核、绩效评价;规划重点任务,统筹安排省财政资金;指导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终期验收复核。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开展项目推荐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本区域(部门)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监管,开展过程管理、进行实时监测;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阶段性验收和终期验收。
 
  3.项目学校职责。负责编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健全责任机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并接受监控、评价和审计。
 
  (二)项目实施。“中职双高工程”于2019年启动,一次遴选,实施周期为4年。省直四部门制定项目遴选条件和程序,实行公开申请、公平竞争、公正认定、动态管理。
 
  1.申报与遴选。“中职双高工程”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分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满足条件的学校自主提交申报材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省直四部门遴选确定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和专业群。
 
  2.项目建设。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按照 “十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奖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自主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按隶属关系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对所属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报省直四部门备案;省属项目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直四部门复审、备案。项目学校应按照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调整。
 
  3.项目监管。建设年度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学校的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直四部门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建设周期结束,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对项目学校验收后报省直四部门复核;通过复核的项目学校,由省直四部门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三)资金管理。项目学校、各市县应确保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报备的建设实施方案足额落实到位。项目学校要将上述资金连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严格按照建设实施方案使用,不得用于项目学校购置土地、修建楼房等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非学术交流活动的“三公”经费、人员经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项目资金应立足于项目学校自身,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努力争取同级财政、教育和主管部门支持,积极吸引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四)绩效考核。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学校主管部门要对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市、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适时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送同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实施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中职双高工程”进行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设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是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加快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新体制,为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创建工作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省属学校要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建设进展情况,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相关学校校长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创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规范管理,经济高效。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有截留、挪用、虚假申报、不执行政府采购等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行为,以及项目进展缓慢、建设任务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将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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