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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9 17:20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09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教职成[2014]316号)精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09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教职成[2014]316号)精神,经研究,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考核定于5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本次考核对象为二年级在校生,即2015年春节、秋季入学的学生以及2014年秋季入学没有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方式为现场技能操作。
 
  二、考核专业
 
  2017年,省级考核专业分为必考专业、自选专业。根据教职成〔2017〕34号文件要求,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项目不再进行考核,其分值录入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必考专业为: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畜牧兽医、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护理、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林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计算机平面设计、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化学工艺等24个专业。凡开设有以上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均应参加考核。
 
  自选专业为:除以上24个专业之外,各地、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选择的本地、本校的特色专业。自选专业考核在省“测试与考核办”批准备案后,视同省级选定专业,一并组织实施。
 
  三、考核计划的申报
 
  参加考核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需填写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考核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cb65900971@163.com,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寄至省“测试与考核办”。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综合楼317房间
 
  邮编:450002
 
  电话:0371-65900971
 
  四、考核时间
 
  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2017年5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申报的考核时间段组织测试。
 
  五、考核内容
 
  本次专业技能考核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
 
  六、考核命题
 
  必考专业的考核,由省“测试与考核办” 根据各专业考核标准的要求,统一命题,并根据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确定的考核时间,将电子稿发放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测试与考核办”。
 
  自选专业的考核,由各地、各校自行组织命题。
 
  七、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
 
  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考核,是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省“测试与考核办”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督导和巡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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